在一起就是字面意思的在一起。现代人不谈恋爱。

非古典爱情

作者/贺贞喜

 
图片来自pexels

 

现在的年轻人都不谈恋爱了。

 

时隔半年,姗姗和阿元又相约去看脱口秀了。半年前他们在这里认识,同一个演员,同一个场地,在极富幽默感的氛围里,在此起彼伏的起哄声中。她在第一排,他在最后一排,隔着观众席遥遥相望——“只是因为在人群中看了你一眼”,当天就在一起了。

在一起就是字面意思的在一起。现代人不谈恋爱。

阿元首先吸引姗姗的是头像。在观众席的死亡顶光下,每个人的脸都像骷髅头,而阿元像个英俊的骷髅头。

姗姗首先吸引阿元的是语音。姗姗那个位置背光,脸上全黑,讲话声通过话筒从四面环绕的音响里蹦出来,轻快活泼。

为了现场的喜剧效果,脱口秀演员一直在引导他们互动。几个回合下来,彼此的情况都了解了。两人年龄差不多,都是南方人,都是在北京念的大学,阿元在北京一家游戏公司做数据维护,姗姗在天津一家公司做培训老师。

脱口秀演员问他们:“能接受异地吗?”

姗姗大喊:“能!”

脱口秀演员瞪大眼睛夸她:“哎哟,您真勇啊。”

姗姗嬉皮笑脸说:“但凡犹豫一秒都是对帅哥的不尊重。”

脱口秀演员转而问阿元:“兄弟,怎么说?”

观众为此欢呼鼓掌,异口同声大喊“答应她、答应她”,激动得如同在见证一场求婚。阿元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说:“那可以吧。”

看完脱口秀,姗姗甩掉了陪她一起去看脱口秀的同事兼密友小鱼,和阿元去散步了。散着散着就牵上了手,沁凉的风拂过姗姗发烫的脸颊。马路旁的CBD外墙悬挂的大屏幕轮番散发出蓝的、紫的光,为一排金黄的银杏树戴上了彩色的冠。姗姗不敢看阿元,只好左顾右盼,目之所及,缤纷缭乱。

阿元问她:“专门来北京看演出?”

“也不全是。”

“出差?”

“啊,对。”姗姗连连点头。

“住哪里呢?”

“住的公司宿舍。”姗姗补了一句,“和同事一起。”

“去我那儿吗?”

那儿是他和同事合租的二室一厅老破小。阿元骑电动车载姗姗,大约半小时到了。坐在电动车上夜风凛冽,和散步时的夜风判若两风,她的脸蛋像被敷了一层麻药。尽管如此,她不嫌累,环抱着阿元的腰,掌心覆盖之处那是一点赘肉都没有的紧实腹肌。她脑子里浮现出沸腾的红油火锅,又辣又烫。

阿元住的是主卧,仍然很挤,放下一张大床后,四周全是收纳箱和凌乱的衣服。女生已经当众表白过了,男生主动一些没问题的。阿元这样想着。窗帘拉不严实,不远处一栋高楼通体挂着菱格形状的灯带,白莹莹的光从窗帘缝浸润到整个房间里。姗姗躺在柔软的白光里,半眯着眼看着外面的高楼,和阿元说,那栋楼好像披着一件珍珠衫。

“什么珍珠衫?”

“以前上古代文学课,老师让我们读的书里有一篇《蒋兴哥重会珍珠衫》。”

“讲的什么故事?”

姗姗耐心说着故事情节。

 

蒋兴哥有一件传家宝珍珠衫,被他老婆三巧送给了情夫。蒋兴哥知道后,虽然很生气,但也只是强忍悲痛和老婆离婚,然后将三巧连同十几箱子嫁妆都送回了娘家去。

“男主这么傻。”

姗姗扭过头来看阿元,“你不觉得他有情有义吗?”

“情义,也许是古代人才有的吧。”阿元显然对听故事没兴趣,将姗姗拦腰揽过来,像在揽一件衣服。

姗姗没留宿,在凌晨两点离开了。比灰姑娘多待了两个小时。她说没带护肤品,不方便。阿元理解,说要给她打辆车。姗姗说不用了,甚至不用阿元送下楼,只送到门口就好。临别时姗姗开心地在他脖子上嘬了一下,很长很长的一下。

那个印子在阿元脖子上留了四天,酱红、紫红、粉红、灰绿……第五天,印子几乎消失了,他联系了她。

姗姗发了一串语音消息:哇噢,还以为你找不到我的微信了呢。

阿元:一般都是别人主动给我发消息。

姗姗:哼,不过是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。

阿元喜欢姗姗讲话的方式,让人在烦碌的工作中瞬间松快起来。他问她,什么时候再来北京出差?她拖着长音说,哦,那要看有没有急活。他说,急的。

姗姗冲小鱼晃着手机,得意地炫耀自己的阶段性胜利。小鱼钦佩不已,夸她是高手,又警告她别栽进去,阿元一看就不是什么省油的灯。姗姗说,我不需要他省油。

姗姗周五晚上来到阿元家,周日离开,从这次开始,她每次都带足了全套东西。卸妆的、洗脸的、护肤护发的,还有换洗衣物。他也为她准备了新拖鞋和速冻食品。毕竟他们没什么下厨的时间。牛马的周末每分每秒都很宝贵。

趁着姗姗去煮速冻食品的时候,阿元会去把姗姗踢在门口的鞋子摆好,丢在椅子上的包包挂起来。姗姗夸他是个暖男,夸奖伴随着亲吻。室友为了避嫌,躲在卧室里不出来。偶尔出来撞见,姗姗也不害羞,大大咧咧打招呼。

看起来也不是什么贤惠的女人。阿元对室友说,她来了好几次,没帮我洗过衣服,也没帮我收拾过房间。室友说,反正你也没打算真谈吧。阿元说,和她在一起很开心。阿元的手机通讯录里有很多女生,漂亮女生、可爱女生、有钱女生,但都没有姗姗能让他开心。甚至不用看到她的脸,不用听到她的声音,只通过她发的文字消息就能想象出她的语气和表情,令他情不自禁发笑。

有天刚过十二点,姗姗搂着阿元脖子撒娇:“你记不记得今天是我们认识多少天的纪念日?”

阿元心里咯噔一下,突然感到一阵厌烦,冷着脸说不记得。

“太好了,我也不记得!”姗姗奸计得逞,笑得在床上打滚,“快去照镜子看看你这张臭脸!”

阿元被她戏耍了,玩弄了,却也是开心的。只不过在姗姗走之前,阿元看见她收拾洗漱包,说可以留一份在这里,下次不用带了。姗姗说:“那我回去用什么?”阿元小声念叨:“这不都是小样吗?”姗姗说:“对呀,买小样最划算啦,五个小样顶一个正装,价格不到一半。”

阿元对室友说,人生只有开心是不够的。

这次他们都坐在第一排,是姗姗买的票。她说在一起半年了,第一次出来约会,本来想吃个散伙饭,想来想去,不合适,一顿饭不得好几百呀,还不如看脱口秀。多少得花点钱,这么大个帅哥,值得一张VIP票价。姗姗兴奋地盼望着脱口秀演员登场,一眼就能看见他们,然后进行有趣的互动。可是让她失望了,脱口秀演员没认出他们来。也是啊,每周演一场,那么多人,哪能都记得。姗姗灵机一动,想了个歪主意,假装和阿元不认识,打算重新上演一见钟情的戏码。但是阿元不配合。他一直板着脸,在舞台光的映照下像个英俊的蜡像。从她这次说明来意的那一刻起,阿元就没什么表情。脱口秀演员只好转向其他观众去互动。

姗姗低声叹气:“都要分开了,你怎么不能可怜可怜我?”

“我什么都没说,都是你说的。”

“你不想和我分开,那你的相亲对象怎么办呢?”

“你在威胁我。”

知道阿元在相亲的那天,姗姗毫不意外,只是难免伤心。阿元也没打算欺瞒她,说是家里亲戚介绍的,出于礼貌也要去见见。他和相亲对象约了喝咖啡。阿元从来没有和姗姗一起喝过咖啡。他们甚至没有一起出过门。

姗姗给他发消息:你竟然和别的女人喝咖啡?

阿元回了一串省略号。

姗姗又说:快给我点两杯咖啡,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。

阿元:地址发来?

姗姗:我在你家。

那是个工作日,阿元没细想为什么姗姗能来得这么快,只觉得心跳不停加快,加快到无以复加。

咖啡很快就到了,阿元也很快回来了。他迫不及待要拥抱她亲吻她。只有这个时候,沉闷的身躯变得无比轻快,轻快得就要飘起来。姗姗问他:“那个女生怎么样,好看吗?”阿元说好不好看都不重要。姗姗追问:“那可爱吗?有趣吗?你们聊得来吗?”阿元说都不重要。

“那你说什么才重要?”

“她是北京独生女。”

“北京独生女才不会外嫁。”

“我妈说让我入赘,反正我家还有个弟。”

“那你还犹豫什么?”

“人家不一定看上我。”阿元很有自知之明。帅哥在恋爱市场受欢迎,在婚姻市场可不一定。恋爱是一回事,结婚是另一回事。

姗姗也有自知之明,既然阿元都走到相亲这一步了,他们就到此为止吧。还好,没有公开关系就是有这点好处,一切都悄无声息。可是阿元说不行,他不想分开。

“那我们算怎么回事?”姗姗问。

“我们就这样蛮好的。”

“人家女生知道吗?你这样对她公平吗?”

“她也不只和我一个人相亲啊。”阿元说得心安理得。

姗姗总是独自往地铁站走,阿元从来不送她,提都没提过,虽然姗姗也不希望他送。姗姗走的时候,总是会经过那栋披着珍珠衫的高楼。那个故事她还没讲完呢,阿元并不想听。或许她应该找一个愿意听她讲故事的人。回家,洗澡,把社交软件重新下回来,找人聊天。现代人聊天好直接啊,一点儿废话都没有。她想起阿元,刚供上的暖气烘得她脸蛋发烫。人家问她要照片。她却说起了珍珠衫的故事。

 

蒋兴哥离婚后没多久,三巧的情夫就病死了,他的遗孀继承了所有财产,包括那件珍珠衫。蒋兴哥续弦,娶到了这个情夫的遗孀,结果珍珠衫就这样回到了蒋兴哥手里。

那人觉得姗姗莫名其妙,把她删了。完了,她更想念阿元了。她给小鱼打电话,说要断舍离。小鱼说,你舍不得他什么呢,一毛不拔的铁公鸡,到底哪里好了?姗姗说,身体好。小鱼恨不得冲过来掐她脖子。

姗姗清楚知道阿元想要什么。他帮她摆鞋、挂包,是为了看清楚品牌,甚至在拥抱时会不经意翻看她衣服的领标。她第一次就发现了,于是不露声色地换掉了成套的昂贵护肤品,换成一堆平价小样。至于鞋子、衣服、包包那些本来就不值得花太多钱,毕竟她买完房之后就一直在过紧日子。尽管如此,姗姗并不反感他,还能理解他。一个年轻人因为不富裕而不敢爱,这哪里是他的错呢?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很开心,不在一起了也可以各自开心吧,这不就是庄子说的,相濡以沫,不如相忘于江湖。

但此时此刻,阿元不同意。他拉住了姗姗的手。公然拉住她的手,就像一个男朋友拉住女朋友的手一样。姗姗低头看着他们的手,抿着嘴笑。他们又去散步了,然后阿元开电动车载姗姗回去。乍暖还寒的时节,风如刀割。姗姗戴上口罩和头盔,将两手插在阿元的衣兜里,衣兜透风,她不觉冷。

“你来北京吧。”

隔着头盔,姗姗听见阿元的声音朦胧不清。她大喊:“你说什么?”

“我说——你来北京吧!”

口罩遮不住姗姗的笑容,除了笑之外,眼里还泛着泪光。她被感动了,怎么这么容易被感动呢,小鱼知道一定会嘲笑她。

夜半,姗姗趴在阿元胸前,侧耳听他的呼吸和心跳。窗帘依然有道缝,白莹莹的光将房间浸透。姗姗望着那栋高楼,听阿元在耳边和她讲话。他要姗姗去向公司申请调到北京来,这样免得来回跑,他不希望她这么辛苦。姗姗在阿元脖子上嘬了长长的一口。阿元真的喜欢她,阿元对她的喜欢战胜了他人性中的弱点。姗姗继续讲那个珍珠衫的故事。

 

后来蒋兴哥含冤吃了官司,审案子的知县正好又是三巧的现任丈夫,三巧为蒋兴哥苦苦求情,知县查清案情,也看透他们二人还有旧情,不但释放了蒋兴哥,还和三巧离婚,最后三巧带着所有嫁妆又回到了蒋兴哥身边。

姗姗终于讲完了,长舒一口气,抬头看着阿元。他的脸在白光的浸淫中好看得过分,像玉面书生。姗姗问他:“你看,古代人相信情义无价。”

阿元没回答那个问题,问她:“你下个月能搬过来吗?”

“搬过来?”

“对,我同事要搬走了,正好给我们腾地方。”阿元慢吞吞地说,“主卧用来睡觉,次卧用来放东西,这样能宽敞很多。房租我们就平摊吧。水电物业我出,宽带暖气你出。两个人能节省很多生活成本。”

姗姗一骨碌爬起来,俯视她的玉面书生,久久都不说话。

凌晨两点,阿元尚在熟睡中,姗姗走了。在节衣缩食的日子里,今天的悲伤值得一笔高昂的打车费。她坐在出租车上,路过披着珍珠衫的高楼,眼泪像珍珠源源不断地滚下来。四十分钟后,姗姗回到了家,拉开冰箱,拿出一罐酒来。她瘫在沙发上,望着门边那双新买的男士拖鞋。

那天在超市给拖鞋结账的时候,小鱼就在旁边。她问姗姗:“你还不告诉他你就在北京上班吗?”

“我感觉异地蛮好的,各忙各的,想见就见一面。”

“那你买拖鞋干吗?”

“万一……我是说万一呢?”

“你爱上他啦?”

“不知道呀,这算不算是爱情呢?”

“怎么不算呢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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